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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装再出发:中国工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及历史意义

2023-02-08 10:4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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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  薇 

        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的召开,为夺取全国胜利后的工人运动确定了正确的方针。此后,在党中央的领导下,中华全国总工会充分发动群众投身到建设新中国的伟大事业中。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仅用三年时间便实现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在这一过程中,工人阶级做出了巨大贡献。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工人阶级迎来了新的历史使命。党和国家开始酝酿过渡时期总路线。与此同时,也发生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关于工会工作和工会理论的争论。面对这些问题,中国工会需要统一全国工人阶级与工会组织的思想,向全国工人群众指明新任务下工人运动的发展方向。中国工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就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召开了。
        一、“工会七大”的召开背景
        1949年3月,中共中央召开七届二中全会。党中央做出将党的工作重心从农村转移到城市的重大决策。在这一重大历史关头,党的主要领导人均提到工人阶级在取得全国胜利后建设新中国中的重要作用。为了贯彻“六次劳大”和七届二中全会的精神指示,中华全国总工会于1949年夏召开了全国工会工作会议,部署取得全国胜利后的工会工作。
        7月23日,全国工会工作会议在北平召开。李立三代表中华全国总工会致开幕词,他强调了工人阶级面临的新任务及工人阶级的重要性。他说:“我们要建设新民主主义政权,建设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建设新民主主义的文化,要把一个半殖民地的国家变成一个独立自主的国家,要把落后的半封建的农业国变成进步的繁荣的工业国,要把文化落后的国家变成一个文化发展的国家,要把全国人民生活水平很低的国家变成全国人民都能过丰衣足食生活的国家.....这个建设新社会的工作,这个艰巨的任务,我们工人阶级是责无旁贷地要担负其带头的模范的领导的作用。如果说,在战争时候,人民解放军是主力军,那么到了经济建设的时候,工人阶级就应该是主力军了。”这一定位与党中央在七届二中全提出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是呼应的。同时,李立三还指出这次会议主要解决的问题,其中包括工会组织问题、公营企业工厂管理民主化问题、工厂管理委员会和职工代表会议问题、劳动保护与福利工作问题、私营企业劳资关系问题、工资问题。可以说这些问题既是“六次劳大”以来全总工作的经验总结,也是对新中国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的重点部署。
        对于这次会议,党中央也给予了高度关注,朱德、周恩来、毛泽东先后发表讲话。会议第一天,朱德代表党中央发表了《关于工会工作的几个问题》的讲话,这一讲话实质上代表着党中央对工会工作的基本指示。周恩来在会议上介绍了当时的政治形势和工作重心,提出工会要动员全体工人阶级,“恢复生产,建设新中国。”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工人阶级要团结起来,他指出“工人阶级本身要团结起来”,还要“公营企业工人与职员团结起来”“在私人企业中我们要团结民族资本家”,最后中国工人阶级还要与国际工人阶级团结。8月11日,毛泽东在招待会议代表的宴会上发表讲话,指示工会工作要改掉关门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毛病和错误,尽可能团结和教育广大群众,扩大工人阶级队伍和工会组织。党、政、工三方面要协调好关系,实现“搞好生产”的共同目的。
        通过党的领导人的讲话和指示可以看出,党中央对工会工作的要求重点在于扩大工人阶级队伍和发展生产。这是由当时的客观环境所决定的,各项事业百废待兴,这需要庞大的劳动力来推动发展。作为新中国的领导阶级,工人阶级在恢复国民经济事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工会要把扩大工人阶级队伍作为工作重点,团结吸收更多的工人加入到恢复国民经济建设中来。与此同时,新中国成立伊始,国内外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外交环境还十分复杂。对内,国民经济亟待恢复,反动势力试图颠覆新生的人民政权,革命斗争仍需进行;对外,抗美援朝战争爆发,一方面战争威胁笼罩着新中国,另一方面前线志愿军将士急需后方提供坚实的物资保障。种种要素相互叠加,使得发展生产成为当时工人阶级面临着的最紧迫的革命任务。
        因此,从1949年至1952年,在党中央的精神指示下,中华全国总工会积极贯彻全国工会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动工会建设,吸收广大工人群众加入工会组织。在党中央的支持下,全总在短短一年时间内便在产业工会建设和基层工会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到1950年底,全国共建立了16个全国性的产业工会领导机构,工会会员达517万人,占职工人数的43.6%。全国的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组织在1952年底,发展到20.7万个,工会会员达到1002.3万人。工会专职干部达到5.3万人,不脱产的工会积极分子达到132万人。
        在各级工会组织的努力下,广大职工群众被动员起来,投身到国民经济恢复建设中。在恢复国民经济方面,工人阶级积极协助政府接管官僚资本。他们坚守岗位,坚持工作,配合接收组清点企业,使得官僚资本顺利地转移到人民手中。为了避免国民党反动派在溃逃时对工厂设备进行破坏,广大职工群众积极保护工厂,开展清查仓库、献纳器材运动,以便企业能够尽快恢复生产。此外,全总还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和爱国增产节约运动,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先进经验和先进方法,有力地推动了生产建设任务的完成。工会还组织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城市民主改革、推动企业管理民主化。各类工厂纷纷废除了封建用工制度,如把头制度、搜身制,提升了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公营工厂中基本建立起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各级工厂建立起工厂职工代表会议和工厂管理委员会,与行政人员共同参与企业管理,“工人亲身感到自己是企业的主人,而改变劳动态度,发挥其生产积极性与创造性。”在私营企业中,劳动协商会议制度得到确立,使得“劳资两利”的方针得以贯彻,保障了私营企业中的劳动关系。在支援抗美援朝战争上,工人阶级非常踊跃,全总号召全国工人开展支援抗美援朝运动,许多工人积极参加志愿军,他们当中有火车司机、电讯工人、汽车司机、医务人员等。其他工人则在生产第一线努力工作,加大加快产品生产,保障志愿军的物资需要。工人阶级还响应号召,积极捐款捐物。工人群众的这些活动有力地支援了抗美援朝战争。此外,工人阶级在工会组织的引领下还在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参加“三反”“五反”运动中,做出了独特的贡献。
        不过,就在工会引领广大职工如火如荼地建设新中国时,一些问题也逐渐产生,并引发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工会工作与工会理论的争论。1950年7月,时任中共中央中南局第三书记的邓子恢在中南总工会筹委扩大会议上发表了《关于中南区的工会工作》的报告。他在报告中指出,工会工作出现了“严重脱离群众的现象”。究其原因,“首先是工会工作者缺乏明确的阶级立场;其次是工会工作同志未能及时反映与切实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再次在工作方法中,不是走群众路线,而是存在着相当严重的官僚主义与命令主义。”对此,邓子恢提出工会工作“应该明确站在工人阶级利益的立场”,工会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代表工人利益,工会在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上要坚决走群众路线,反对命令主义和官僚主义,深入工人群众,了解工人需求,听取工人意见三个方面来解决这些问题。总之,邓子恢报告的核心内容便是工会必须立足工人群众本身,优先发挥工会的维护职能,以保障工人利益为先。
        邓子恢的观点遭到了时任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高岗的反对。1951年4月,高岗组织撰写了《论公营企业中行政与工会立场的一致性》,对邓子恢的观点进行批评。高岗对邓子恢报告的批评正式揭开了新中国第一次关于工会工作与工会理论的争论。刘少奇对邓文和高文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以读书笔记的形式阐述了他的工会理论思想。他分析公营工厂中是存在公私矛盾的,但这种矛盾不是阶级性质的矛盾,而是人民内部矛盾。正是由于这种矛盾的存在,工会组织才有存在的必要,工会是解决这些矛盾的重要组织。工会组织在解决这种矛盾时要站在工人的立场上来妥善处理。此外,刘少奇还提出一个非常重要的命题,即工人阶级先锋队——中国共产党与工人群众对工会的不同要求。他分析工人队伍中存在先进的、普通的和落后的工人,这导致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与工人群众之间存在觉悟差异,因此“工会工作必须从普通工人的要求出发,力求实现他们一切合理的能够实现的要求,然后逐步地提高工人们的觉悟,来实现我们党的要求和目的”。
        时任劳动部部长、主持全总日常工作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李立三表示赞同邓子恢的观点。他进一步系统地阐述了他关于工会工作的思想及工会问题争论的立场。然而,原本一场正常的问题争论却发展成为一场政治批判。1951年1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召开了全总党组扩大会议。会议原定主题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工会工作进行经验总结,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但会议开始后却变成了对李立三的批判,批判李立三在工会工作上犯了 “经济主义”“工团主义”“主观主义”等错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关于工会工作与工会理论的争论以这样一种方式中止了。
        二、“工会七大”的正式召开
        1952年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新中国仅仅用了三年时间便实现了国民经济恢复的目标,具备了开展计划经济建设的条件。党中央开始酝酿过渡时期总路线,决定有计划地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中国工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召开了。
        1953年5月2日,中国工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共计813人,代表全国1020万会员。此外,中央国家机关、职工家属代表以及世界工会联合会、苏联工会代表团等国际组织或国家代表列席了会议。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林伯渠代表中央人民政府、陈叔通代表全国政协、路易·赛扬代表世界工会联合会、戈罗希金代表苏联工会代表团先后向大会发表祝词。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刘宁一致开幕词。在全总党组扩大会议后接替李立三出任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的赖若愚向大会作了题为《为完成国家工业建设的任务而奋斗》的工会工作报告。全总书记处书记许之桢向大会作关于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的报告,全总书记处书记栗再温作了关于工会财务工作的报告,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贾拓夫作了关于工业状况的报告。
        各项报告结束后,大会对各项决议进行了表决,最终通过了《关于中国工会工作的报告的决议》《关于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的决议》《关于全国工会财务工作的报告的决议》《关于拥护世界工会联合会召开世界第三次代表大会的决议》,并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章程》。大会还选举产生了全总第七届执行委员会,李富春、赖若愚等九十九人当选执行委员,杨珍本等四十二人当选为候补执行委员,刘少奇当选为名誉主席,赖若愚当选为主席,刘宁一、刘长胜、朱学范当选为副主席,赖若愚、陈少敏等二十四人当选为主席团委员。大会最后由新当选的全总副主席刘长胜致闭幕词,为期十天的中国工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落幕。
        “工会七大”的首要内容是使全国工人阶级与工会组织统一思想,确立工会组织建设职能的优先地位。
          赖若愚在工会工作报告中指出,“六次劳大”以来中国工会的主要任务是恢复和发展生产,但在一个短的时间内中华全国总工会犯了经济主义倾向、工团主义倾向的错误,“不是强调工人个人利益和工人阶级整体利益、长远利益是一致的,而是强调‘公私矛盾’,把工人福利和发展生产对立起来”,在处理方式上也采取了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主观主义的工作方法。现在必须要纠正这一错误,开展工会工作时要强调“工人阶级的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必须服从它的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工人阶级领导的国家的利益,工会只有遵循这个原则去进行工作,工人运动才能有正确的方向,工人阶级才有无限光明的未来。反之,如果使工人阶级的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为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所掩盖,而陷入经济主义的泥潭,则工会组织必将成为狭小的分散的行会组织,而工人阶级也将不能达到共产主义的美好前途”。
        发展生产,提高劳动效率,创造更多的物质基础是实现工人阶级的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的前提。“工会七大”的这一指示实质上是将工会的建设职能置于优先地位,维护职能服务于建设职能。正如《人民日报》社论所说:“保障职工群众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向职工群众进行共产主义教育,是工会工作的另外两项基本任务。这两项任务是服务于发展生产的,是发展生产所必需的。在职工福利问题上,必须坚决克服目前存在的忽视职工福利的官僚主义倾向,同时坚决克服不顾生产利益而片面地、过高地强调职工福利的经济主义倾向。”
        工会建设职能的首要地位在新修订的工会章程中得到确认,章程指出:“中国工会在国家建设时期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加强工人阶级的团结,巩固工农联盟,教育工人自觉地遵守国家法令和劳动纪律,努力发展生产,不断地提高劳动生产率,为完成与超额完成国家生产计划,加速国家工业化和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而斗争。工会应经常地关心工人群众的生活状况和劳动条件,并应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地、但是积极地改善工人群众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工会七大”的这一决定,正式明确了工会工作的定位,统一了因工会工作与工会理论的争论造成的全国范围内工会组织的混乱思想。
        在明确工会职能定位的基础上,“工会七大”进一步制定了经济建设时期的工会工作方针与任务。中共中央在给大会的祝词中说到:“我们祖国现正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并向我们提出了新的历史任务,这就是实现我们国家的工业化和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任务。”为了实现这个任务,党中央号召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实现国家经济计划;要加强工人群众共产主义教育,提高工人觉悟;工会要经常、密切关心工人群众的生活状况,在增加生产的基础上改善工人的生活福利和工作条件。
        在党中央的精神指示下,“工会七大”制定的工会工作任务主要内容包括七方面。第一,为了使工人群众认识到工会建设职能的重要性,需要对工人群众展开思想教育,工会工作者一方面要“以活生生的事实证明历史的方向是向着美好的未来前进的;另一方面,还必须不疲倦地以共产主义的精神教育和影响工人群众”。第二,工会工作的首要职能是发展生产,因此工会的核心工作需要围绕这个目标开展,而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方法就是开展劳动竞赛。“通过劳动竞赛,高度地发挥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去改善劳动组织,改进生产过程,改良工具和操作方法,以提高劳动生产率。”第三,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提高工人群众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工会七大”虽然将工会建设职能置于首要地位,但并不意味着不重视维护职能。“工会七大”制定的工会具体任务中,依然强调在生产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改善劳动条件,注意解决女工等群体的特殊问题,实事求是地开展集体福利事业,研究党和国家的工资政策,协助改进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工资原则,有计划地协助推动计件工资制和计时奖励工资制。第四,系统推行工人政治的、技术的、文化的教育。这些教育的内容首先是加强共产主义和时事政策教育,提高工人阶级的觉悟水平;其次是学习苏联经验,其中既包括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理论经验,还要学习苏联先进的科学技术;再次是开展文化技术学习,清除文盲,提高工人的文化程度;最后是推动工人俱乐部、工人文化宫等学习场馆的建设,为开展工人教育工作提供物质保障。第五,做好私营企业工会工作。私营企业的工会工作也要以“搞好生产为中心……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解决工人群众的必要的和可能办到的福利问题”,工会组织要通过劳资协商会议和订立劳资合同,改善经营管理。在私营企业中,工会还需要保持高度的阶级觉悟,开展相应的阶级斗争。第六,工会组织工作一直以来是历次劳动大会强调的基本工作内容,“工会七大”也不例外。大会提出工会组织工作中要注意密切联系群众,健全有领导的民主生活;加强基本建设工作和新建厂矿工人中的工作,加强新工人中的工作;健全基层工会的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产业工会;大量培养训练工会的积极分子。第七,中国工会还应当为国际工人阶级的团结和统一而斗争,为争取世界持久和平而斗争。这些工作任务非常具体,为各级工会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
        “工会七大”还有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修改中国工会章程。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以及工人阶级觉悟的提升和工会组织的逐步健全,“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所指出的关于中国职工运动的历史任务到现在已经胜利地完成了。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所通过的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已不适合今天变化了和发展了的情况,因此必须根据今天新的情况和新的经验来加以修改和补充。”
         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首先是名称的修改。“六次劳大”时工会章程名称为“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下文简称“四八章程”),此次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章程》(下文简称“七大章程”)。其二,对人民民主专政下工会的性质、任务与作用做出了修改。在这一问题上,“工会七大”对章程做出了较大程度的修改,它同样体现了工会建设职能优先的特点,强调中国工会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并确定了工会组织的建设责任与民主集中的组织原则。其三,在会员入会问题上,“七大章程”提出“凡以工资收入为自己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体力劳动者与脑力劳动者,承认本章程,均得以加入工会为会员”。这一点取消了“四八章程”中规定的必须以“团体会员为基础”的限制,并且更加明确了加入工会的两项核心要素——工资收入、劳动形式,这其实也是对工人阶级概念的界定。第四,关于会员的权利和义务问题上,“七大章程”对会员的义务做出了较大修改,在保持“四八章程”提出的会员义务外,又增加了“遵守国家法令与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产”“努力学习政治、技术和文化,提高自己的阶级觉悟和工作能力”三项内容。第五,关于工会的组织原则与组织机构问题。“七大章程”在工会组织问题上比较突出的地方在于对产业工会和地方工会的规定。这是由于新中国建立后,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从上至下的、健全的工会组织系统,它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与产业工会、地方工会共同构建而成的,因此,需要对全总、产业工会、地方工会以及基层组织有明确的组织规定。此外,“七大章程”还对工会经费及其他问题做出了相应的调整与修改。
         三、“工会七大”的历史意义
       “工会七大”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举行的第一次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它标志了“中国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发展的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首先,它统一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因工会工作与工会理论争论造成的思想分歧,为过渡时期和“一五计划”背景下的工会工作指明了方向。“工会七大”制定了“以生产建设为中心,并在其基础上提高职工福利,加强职工教育”的基本方针。这一方针是对“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方针的继承和进一步的具体化。这一方针从理论上阐述了发展生产与改善职工福利、加强职工教育之间的关系,因而对工会工作产生了重要的指导意义,使全国各级工会能够以明确的思想作为指导开展工会工作。虽然受全总党组扩大会议对李立三“经济主义”“工团主义”错误批判的影响,这一方针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它在当时确实起到了动员职工群众投身“一五计划”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作用,为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其次,“工会七大”制定的各项任务为工会工作指明了具体的工作方向。“工会七大”依据“以生产建设为中心,并在其基础上提高职工福利,加强职工教育”的基本方针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这些工作包含工人阶级参加劳动竞赛以促进生产建设的提升、参与国家法令法规制定、维护职工物质和文化福利、私营企业中促进生产与维护工人权益、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等,可谓是事无巨细。有了这样清晰的工作计划,全国各级工会工作者便能够根据“工会七大”制定的任务,快速便捷地开展工作。
         第三,“工会七大”对工会章程的修改,实质上是制定了新中国第一部工会章程,对全国的工会工作开展与工会组织建设提供了相应的法理依据。“七大章程”虽然名义上是对“四八章程”的修改,但实质上它是根据新中国建立后国家实际状况而制定的一部新的工会章程。它不再是单独针对中华全国总工会的章程,而是面向全国,从全总到地方工会、到不同产业工会需共同遵守的工会章程。它对工会的性质、地位、任务,以及工会会员、工会组织原则等问题的规定,是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它与1950年颁布的第一部《工会法》共同构建起中国工会组织的法理性文件,使中国工会工作的开展更加有据可循、有理可依。
        第四,“工会七大”还向世界展现了新中国工会组织对国际工人运动的高度责任感,树立了中国工会的良好形象。刘少奇代表党中央声明:“中国工人阶级除开应该肩负……国内的责任而外,还必须担负严重的国际责任,……中国工人阶级必须为全世界工人阶级的团结而奋斗。”“工会七大”通过决议表示“热烈拥护世界工会联合会关于召开世界工会第三次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决定选派代表团出席会议”,“中国工会将加强对于中国工人阶级的国际主义教育,增进中国工人与全世界工人之间的团结,为争取持久和平与人民民主而奋斗”。它表明了中国工会对与世界各国工人阶级与工会组织保持亲密团结的热切期盼,体现了中国工会积极参加国际工人运动的坚定立场与崇高责任。这一精神也得到了国际的高度赞扬,“中华全国总工会积极参加国际工人运动,并以无数的实际行动来表示它忠于国际的团结。……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各人民民主国家的兄弟姐妹并列一起,形成走向光明的社会主义道路的世界工人斗争阵线。”


责任编辑:刘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