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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中的工会和工会的改革:中国工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2023-03-24 12:5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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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   薇 

         随着党的十二大以及中国工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中国工人运动和工会运动进入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国工会担负起新的时代使命。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工会积极响应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带领广大职工群众担负时代任务,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积极探索工会工作的改革方向。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党和工会面临着许多严峻的挑战。改革中的工会和工会的改革将往何处去?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国工会亟需明确前进的方向。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大潮下,中国工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下称“工会十一大”)召开了。
          一、“工会十一大”的召开背景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的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经过几年的探索发展,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逐渐趋于巩固和稳定。随后,党中央决定将改革的重点逐渐转移到城市上来。1981年8月,湖北沙市成为全国首个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城市。沙市之后,常州、重庆、武汉、阳等58个城市先后被确立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城市,均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效。企业内部开始推行责任制,逐步扩大企业自主权。职工的收入分配制度开始初步改革,一改过去的平均主义和“铁饭碗”思想,开始实行工资加奖励的分配办法,切实落实按劳分配的分配原则,调动企业职工生产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一些企业甚至开始实行收入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推行工资浮动制度。这些城市的试点工作为党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开展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宝贵经验。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指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在农村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城市的经济改革还停留在初步阶段,城市企业效益低,城市经济巨大潜力没有充分发掘。城市的经济体制存在一种与社会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僵化模式,其主要表现是“政企职责不分,条块分割,国家对企业统得过多过死,忽视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和市场的作用,分配中平均主义严重。这就造成了企业缺乏应有的自主权,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局面,严重压抑了企业和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本来应该生机盎然的社会主义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活力”。为了彻底改变这种局面,党中央决定进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十二届三中全会公报称:“这个决定,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原则,阐明了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规定了改革的方向、性质、任务和各项基本方针政策,是指导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决定》对于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国工会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决定》指出在激发企业活力方面,要正确处理职工与企业的关系,保障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当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和自身的物质利益得到保障和维护,劳动者的积极性自然会被充分激发。要使劳动者“真正做到职工当家做主,做到每一个劳动者在各自的岗位上,以主人翁的姿态进行工作,人人关注企业的经营,人人重视企业的效益,人人的工作成果同他的社会荣誉和物质利益密切相联。”在价格改革方面,“必须采取切实的措施,确保广大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不因价格的调整而降低。同时,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职工工资还要逐步提高。”在经济责任制改革方面,明确职工的岗位要求,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相统一,职工劳动所得同劳动成果相联系。”在分配制度改革方面,要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坚决贯彻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扩大工资差距,拉开档次,以充分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充分体现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熟练劳动和非熟练劳动、繁重劳动和非繁重劳动之间的差别。”在改革进程中,工会要发挥应有的作用,党组织要加强对企业工会的领导,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体现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
        《决定》中关于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精神指示,得到了各级工会组织的积极响应和热烈拥护。1984年10月26日,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认真学习和贯彻十二届三中全会的精神指示。1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召开全总十届二次执委会,专门研究贯彻党的十二届三中会全精神,强调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作用。
         会议决定要学习宣传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提高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参加经济改革的自觉性;要树立全局观点,进一步把工会工作指导思想落实到以四化建设为中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上来;把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工会工作的重点,大力推进企业民主管理;积极参加分配制度和福利制度的改革,促进经济发展,增加职工收入;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提高职工队伍素质;要适应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要求,积极开展中外合资企业和乡镇企业中的工会建设工作;加强基层工会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的活动。会议最后提出要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努力探索中国工会工作的新路子。这一决议可谓是中国工会对党的十二届三中会全精神的积极响应和具体部署。
         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在工会的具体组织下,中国工人阶级对于经济体制改革给予了坚定的拥护与支持。许多职工表示党的中心工作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是一项伟大决策,“没想到改革这么灵,没想到经济发展这么快,没想到国家变化这么大,没想到生活改善这么明显”。据1986年全国职工队伍基本状况调查报告显示,超过97%的职工对改革成效非常认可,坚定了改革必行、改革必胜的信心。
         不过,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任何改革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尤其是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发展,关涉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始逐步凸显出来,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职工实际参与企业管理程度低,职代会功能没有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人翁地位没有得到保障。根据1986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当前我国职工队伍基本状况的调查报告》显示,工人们认为工人在政治上的地位没有得到提高,企业中入党难,尤其是一线职工更困难。工人们反映“现在吸收入党的大部分是知识分子,舆论还呼吁知识分子入党难!没看谁给咱工人说说话。”在生产安排上,随着企业自主权的扩大,企业经营者管理者的权力也日益增加,但工厂车间的大事,如生产任务安排、车间管理、奖金分配、对职工的扣罚等,却非常不民主,都是少数人说了算,工人没有知情权和参与权。企业职工对职代会的现状表示不满,评价其为“聋子的耳朵”“丫鬟拿钥匙”。一些企业的职代会代表不是由民主选举产生,而是由领导指定或推荐的。
         第二,价格改革受挫,引发全国性的通货膨胀,对职工生活产生影响。1988年4月,国务院决定深化价格改革,开放肉、蛋、菜、糖四种副食品价格,并决定此四种副食品给职工适当补贴,补贴范围在20%——25%之间,中等收入人均月消费支出额在60%以下的城市,可稍高至25%。之后市场商品价格开始逐渐走高,四种副食品及其他常用生活品价格纷纷上涨。这一现象直接引发了广大居民的恐慌心理,全国发生了严重的抢购潮。为了抢购物资,民众又纷纷从银行提取存款,又引发了严重的挤兑潮。1988年7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物价上涨幅度达到19.3%,创改革开放以来新纪录。与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肉禽蛋奶以及蔬菜价格增长30%以上。不在补贴范围内的家用电器,如电视机、电冰箱,涨幅达到50%,职工拿到的国家补贴低于物价上涨造成的超额支出,造成许多职工家庭的实际收入降低许多,影响了职工日常生活。
        第三,国有企业破产,维护破产企业职工权益工作缺乏可借鉴的经验。以改革开放后第一家宣布破产的国有企业——沈阳防爆机械厂为例,1986年该厂宣布破产。企业职工在无法理解社会主义制度下公有企业为何还能破产的同时,更关心的是企业破产之后职工工作和生活的问题。防爆机械厂破产时,共有职工133人,其中在职职工71人,退休职工62人。工厂即将倒闭时,20名职工调到其他企业工作,破产后,21名职工办理退休(含病退),1人属借调,返回原企业工作,剩余29名职工成为待业职工,领取救济金。这些职工主要面临两个问题,一是每月收入减少,不仅救济金只有原工资的75%,且奖金、津贴等收入也没有了,生活受到影响。二是精神压力大,在家无事可做,出门又怕有人笑话。个别职工生活还陷入到非常困难的地步。对此,工会工作集中在“做好待业职工的思想工作,加强对他们的管理和培训,帮助个别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解决困难。”除此之外,并无更积极有效的措施来维护工人权益。
         198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大会提出并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制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确立了“三步走”发展战略和各项改革任务。如何解决深化改革进程中出现的“种种矛盾和问题”,成为党和国家非常重视的问题。如何在改革中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更好地推动经济体制改革,更好的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成为中国工会“十一大”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工会十一大”的主要内容
         1988年10月,中国工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在“工会十一大”召开前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党中央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先后召开了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和全总十届六次执委会,为“工会十一大”的主要议题奠定了主调。
         9月26日,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把改革和建设的重点放在治理经济环境和整顿经济秩序上来。治理经济环境主要是“压缩社会总需求,抑制通货膨胀”。整顿经济秩序则是“整顿目前经济生活中特别是流通领域中出现的各种混乱现象”。党中央通过了当年8月北戴河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价格、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根据各方面的条件和现实的可能,今后五年左右的时间,价格改革的目标是初步理顺价格关系,即解决对经济发展和市场发育有严重影响、突出不合理的价格问题。工资改革总的要求是,在价格改革过程中,通过提高和调整工资、适当增加补贴,保证大多数职工实际生活水平不降低,并能随着生产的发展而有所改善,同时进一步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解决工资分配中一些突出不合理的问题。”
         10月9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十届六次执委会通过了《工会改革的基本设想》。《设想》指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所带来的社会利益多样化和社会矛盾的复杂化,政治体制改革提出的社会主义民主化建设任务,都在客观上对工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工会发挥自己应有的社会作用。这就要求我们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积极稳妥地进行工会改革”。对此,《设想》提出工会改革的目标是“遵循党的纲领和路线,把工会建设成为独立自主、充分民主、职工信赖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社会政治团体。”改革的主要内容则是:第一,理顺工会与外部组织的关系,其中包括工会与党、工会与政府和行政的关系,使工会能够“独立自主地开展关系”;第二,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增强基层工会活力,明确工会的社会职能、工作方针,改革组织制度、活动方式,克服官僚主义,真正实现工会的民主化、群众化。围绕改革目标和内容,《设想》共列举了四十余条改革建议,对工会改革的方向做出了详细的规划和说明。
         1988年10月22日,中国工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共计1515人,代表全国各条战线上的9300多万工会会员和1.3亿职工。党和国家领导人邓小平、李先念、彭真等会见了出席大会的代表,赵紫阳、杨尚昆、李鹏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了开幕式。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赵紫阳代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向大会发表祝词。
         祝词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制定的改革开放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有效地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大大地解放了社会生产力,带来了国民经济的繁荣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同时,也促进了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民主政治的发展。全国人民,全体职工,都是这一伟大变革的主体,都是积极的推动者和参与者,都为改革和建设事业作出了贡献。同时,又都是改革的受益者,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都可以切实感受到我们国家所发生的历史性变化。”在改革的过程中,各级工会也积极发挥作用,“团结广大职工投身改革开放事业,投身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在国家的经济繁荣和社会安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巨大成绩。”这一论述既是对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国工会在改革开放中所做出的贡献的肯定,同时也说明了改革开放与中国工人阶级自身利益的密切关联。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祝词对工人阶级和中国工会提出了几点期望和要求。
         第一,充分认识到工人阶级与国家、企业、企业管理人员之间的辩证关系,更好地推进企业职工民主管理。
         第二,工会要重视维护职工具体利益,工会要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要将其作为中国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的一项基本指导原则。在工会工作当中,“要实行群众化和民主化,克服和防止行政化的倾向。”
         第三,工会工作的重点要放在基层。广大基层职工是工人阶级的主体,其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也都发生在基层,因此工会工作必须将着眼点放在基层,才能使工会成为职工信赖的组织。各级工会的领导干部要面向基层,“倾听他们的呼声,反映他们的要求,帮助他们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解决困难和问题,切实为基层服务。”
         第四,工会组织要理顺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这一性质决定了它不隶属于党或政府的任何一个部门。党对工会进行政治领导,保证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党员要发挥带头作用,将党的意志落实到工会中。对于政府,工会要维护政府的权威,教育职工遵纪守法,支持政府工作。政府则要充分尊重和保护工会的合法权益,“扩大工会对国家事务的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健全同工会的协商对话制度。”涉及职工利益的政策应当吸收工会参加,听取工会意见。
         通过祝词对工人阶级和工会的期望与要求可以看出,党中央关注的重点在于工会如何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为工会改革指明了工作方向。党中央的祝词不仅全面介绍了全面深化改革以来,尤其是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所取得的成就,同时也阐明了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国工会在改革开放中的地位以及工会改革的前进方向。这为“工会十一大”提供了纲领性指导。
        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倪志福代表全总第十届执委会向大会作了题为《推进工会改革,团结亿万职工,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主力军作用》的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工会十一大”的主要任务是“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和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总结工会十大以来我国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的新经验,提出工会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主要任务,确定工会改革的目标、原则和要求,选举产生新的一届全国总工会领导机构。”根据这一任务安排,报告首先对改革开放以来和工会十大以来的工会工作进行了总结。
         报告指出,在过去的十年间,中国工人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国民生产总值的70%以上,国家财政收入的90%以上,来自全国职工的劳动创造。”此外,在推进企业改革、科教文卫领域体制改革、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等方面,工人阶级也做出了巨大贡献,使得我国传统产业改造、新兴产业发展得以顺利进行,并巩固和发展了新时期的工农联盟。报告评价称十年来“改革和建设的实践证明,我国工人阶级不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不愧是推进改革开放的主导力量,不愧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如果没有工人阶级的积极参与和推动,我国的改革和建设不可能取得今天这样的伟大成就。”
         而从“工会十大”以来,中国工会则进入到“在改革开放中开拓前进,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日益发挥重要作用的五年”。这五年间的成绩主要有:坚持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方针,使工会成为推动改革的重要社会力量;推进工会多层次参政议政,工会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日益加强;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加强了职工队伍建设;把工会工作的重点放到基层,基层工会和城市工会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改革的全局中探索前进,工会自身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遵循独立自主、广泛联系的方针,工会的国际活动开创了新局面。工会能够取得这些成绩的主要原因在于,各级工会组织坚决贯彻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全面改革的形势为工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各级工会组织和干部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此外,政府机构、人民解放军和其他社会团体也为工会的发展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报告也指出,当前工会工作还有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会的群众化、民主化进程比较缓慢。维护职工利益方面比较软弱。工会领导机关,首先是全国总工会,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行政化倾向,为下级工会、为基层组织、为职工群众服务不够。工会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这些问题已经“不适应改革日益深化的形势,不适应广大职工对工会的要求”。
         在工作经验和问题的总结基础上,大会报告进一步地提出了工会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工作方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立足改革全局,把发展社会生产力和维护职工具体利益结合起来,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实现工会的群众化、民主化,团结教育广大职工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奋斗。”围绕这个方针,报告从四方面进行了工作部署。
          第一,发挥职工群众积极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报告指出,工会组织应该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保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物质利益,把维护职工利益和维护企业利益统一起来,团结广大职工同心协力把企业办好。”工会可以通过完善企业经营机制、加强职工民主管理、推动科技进步、强化安全生产、树立表彰先进、开展劳动竞赛等多方面的具体措施来切实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第二,参与协调社会矛盾,促进全面深化改革。报告建议,在物价和工资改革中,要充分考虑到职工的经济和心理承受能力,“坚持有利于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使绝大多数职工的生活水平随着生产的发展而有所改善的原则。”在劳动制度的改革上,“要引进竞争机制,实现企业选择职工和职工选择企业的双向自主权,建立有利于劳动力合理流动和相对稳定相结合的劳动用工制度。”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上,“应本着有利生产、保障生活的原则,逐步建立适应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用工制度、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障体系”,使职工的医疗、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得到保障。此外,工会还要积极参与与职工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关注女职工特殊权益等工作。
        第三,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工会要充当职工群众的传声筒和代言人,广泛听取基层职工的声音。当遇到局部冲突时,工会“应该站在群众之中,体察群众的情绪和要求,在不损害国家利益和企业长远利益的前提下,敦促行政和有关方面尽可能地满足职工的正当要求”。工会还要充当社会安定的润滑剂,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对职工开展思想教育,“说服群众放弃某些过高、过急的要求,缓解以至消除磨擦和冲突,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在这一过程中,工会要积极探索建立与职工、与企业、与政府的协商对话制度,通过对话沟通,增进各角色之间相互理解,协商解决难题。此外,工会还要发挥自己的社会监督作用,加强自身队伍的团结,来维护好社会安定团结,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发展。
         第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工会有责任团结全体职工,“把我们的队伍建设成一支有理想、有着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素质优良的劳动大军。”报告提出工会要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根本指导,分别从形势政策教育、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教育、科学文化技术教育、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教育四方面对职工进行教育,注意教育内容的长效性、实际性、多样性、活泼性,重视基层教育,重视舆论阵地的建设。
         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给工会改革提出了紧迫的任务,使工会工作面临着历史性的转变。那么如何完成这一历史性转变?这就需要对工会进行改革。报告将其概括为三个“转变”:“从产品经济条件下的工会工作,转变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工会工作;从权力过分集中、党群不分的政治体制,转变为在党的领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新体制;从组织制度和活动方式上比较严重的行政化倾向,转变为群众化、民主化。”具体的改革内容包括“进一步明确工会的社会职能,理顺工会与党、工会与政府、工会与企事业行政方面的关系,以增强基层工会活力为中心环节,密切工会和群众的关系,改革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活动方式,实现工会的群众化、民主化”。报告还从七个方面对此进行细化阐释。
         首先,进一步明确工会的社会职能,充分发挥工会的社会政治作用。党的十三大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矛盾分析,充分说明了社会主义国家工会存在的客观基础,指明了工会维护职工利益的必然性和必要性。因此,工会改革要明确工会的社会职能,即“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吸引职工群众参加改革,努力完成经济与社会发展任务;代表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引导和教育职工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和文化技术素质”。这实质上是对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大职能的总体概括,也说明工会只有坚定地发挥自身的职能,才能赢得职工群众的信任与支持,才能真正起到联系党和群众关系的桥梁作用。
         其次,理顺工会与党和政府的关系,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工会、党、政府、企事业单位彼此之间性质不同、社会职能不同,要明确工会与之对应的关系,才能实现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关于工会与党的关系,工会接受党的领导,这种领导是政治领导,工会要遵循党的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工会是独立的群众组织,并不隶属党的任何一级组织,有其鲜明的独立性。关于工会和政府的关系,二者在保护工人阶级和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工会要维护政府的权威和政令的实施,与政府密切合作;政府要充分尊重工会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保障工会依法履行职责。工会对政府要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关于工会和企事业单位行政的关系,它们彼此之间是平等合作、协商对话的关系。企事业单位行政无权干涉工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也无权干涉工会的组织运行。同时,对于工会依法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要给予支持和配合,遇到事关企业发展、职工权利等重大问题时,必须展开协商对话来解决。
        再次,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密切工会同职工群众的关系。工会的基础在基层,因此基层工会的好与坏,直接决定着工会组织能否充分发挥职能,“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必须健全工会的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实行会员群众办工会,把一切工作和活动置于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之下。”只有建立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才能够真正体现工会的群众化特点。因此在工会选举、工会工作计划、工会干部队伍培养、工会工作评议等制度上,都应该围绕民主公开的原则开展制度建设,切实增强基层职工在工会工作中的参与度。
又次,改革工会的组织制度与活动方式,充分体现工会的民主、自愿原则。组织建设是工会改革的重要内容。工会组织制度改革的方向是实现“各级工会的领导机构由其所属基层工会或下级工会的代表联合组成,真正做到工会代表职工,上级代表下级,各级工会为基层、为职工服务。”工会组织的经费问题要做到公开透明,经费审查委员会要履行经费审查监督的职能,保证工会经费真正用于职工群众,为工运事业发展服务。
         第五,改革工会的干部人事制度,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工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要“由党委主管、工会协管的体制,逐步改为由工会按照工会章程和条例自行管理工会干部的制度”。这个过程要经历完善各级工会领导人的选举制度,研究制定各类干部职称、职务、考核、奖惩等管理条例等过程。在改革干部人事制度的同时,还要加强工会干部的培训,提高工会干部素质,优化工会干部的队伍结构。
第六,办好文化福利和经济事业,增强工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下,工会也可以成为职工文化福利和经济事业建设的活动主体。工会可以利用自己筹集的各种资金,举办职工旅游、职工消费合作社、互助基金会等为职工服务的经济事业,举办有利于安置富余人员就业的经济实体。这将有利于减轻国家负担,增强工会吸引力和凝聚力。
          最后,加强工会的理论建设和政策研究,提高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工会的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是工会改革中的一项基本工作。工会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重大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的研究,包括各项改革措施实施中可能产生的利益诉求和矛盾冲突,工会在妥善处理由此而引发的各种问题时的对策和建议;二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工人运动和工会改革基本问题的研究,工人阶级内部各阶层的经济要求和社会形态,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的新特点。理论工作者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开展研究,切实为工会改革提供理论支持。
         大会报告可以说全面而充分地论述了“工会十一大”的核心主题——深化改革。这一改革既包含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全面深化改革时期,工人阶级和中国工会在改革开放时期的重要历史任务,同时也包含中国工会为实现伟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所开展的工会改革。可以说“工会十一大”报告对改革开放中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历史任务,以及工会组织的改革方向做了全面的阐述。
         “工会十一大”还审议通过了十届执委会财务工作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通过了《中国工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表彰了一批模范职工之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的领导集体,于庆和等229人当选为第十一届全总执委会委员,倪志福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主席,朱厚泽、王厚德等7人当选为副主席。
         三、“工会十一大”的历史意义
         1988年10月28日,“工会十一大”胜利闭幕,朱厚泽致闭幕词。闭幕词称:“我们这次代表大会,确实是一次改革的大会,民主的大会,团结的大会,是我国工人运动和工会运动史上有着重要影响的大会。”改革可以说是这次大会的关键词,大会围绕“改革中的工会”和“工会的改革”,对在全面深化改革时期应当建立怎样的工会和怎样建立工会的问题进行了理论分析。
         首先,“工会十一大”关于工会职能的论述,深化了“工会九大”关于工会四大职能的论述,使其更加符合工会的性质及全面深化改革时期人民群众对工会的需求。其次,“工会十一大”关于工会与外部关系的论述,理顺了工会与党、政、企事业单位行政之间的关系,为工会保持独立性,依法开展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持。第三,《工会改革的基本设想》和“工会十一大”关于工会改革的重要论述,构成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为系统的一次工会改革方案。
         “工会十一大”是中国工会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召开的一次大会,它所提出的工会改革目标与内容既体现了工会自己的改革期望,也体现了党中央对工会改革的基本设想。随后,基于国家经济政治环境,“工会十一大”提出的工会改革内容又得到了进一步的调整。1989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通知》在主体问题上基本延续了“工会十一大”关于工会改革的思路,但在某些具体问题上,则进行了一定的调整。特别是对工会要加强党的领导,以及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工会十一大”提出的关于工会与党的关系,以及工会教育职能做出了更为完备的论述。通过这一调整我们可以看出,工会改革之路需要适应时代变化,不断调整、深化和探索。

责任编辑:刘芳